中壢醫美名醫偽造病歷 詐健保點數得46萬餘元遭訴
2025-10-05/聯合報/記者陳恩惠 桃園即時報導
在桃園市中壢區擁有醫美、耳鼻喉科等4家診所負責人江姓醫生,自2014年起涉嫌將自費醫美不實申報疾病就醫、竄改其他醫師診療紀錄,利用「人頭藥師」虛報藥事服務費,長期向健保署共詐得健保點數46萬2310點,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56歲江醫生除了是愛麗康診所登記的負責人,同時也是佳康、泰康及青溪等四家診所的實際負責人,四家診所均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簽訂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為健保署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受託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江某明知辦理健保醫療業務時,對於業務上所職掌病患的病歷資料,須依治療的實際情況登載,並按實際診療情形向健保署領取醫療費用,但他為了詐領醫療費用,利用愛麗康診所的展望醫療系統,進行詐欺。
自2014年8月起,將包括黃姓女子在內20名自費醫美療程的患者,在他們的病歷電磁紀錄中不實登載為有疾病就醫或接受健保處置,透過電腦連線將不實診療紀錄上傳至健保署,成功詐得8萬8196點健保點數。
2016年10月至2020年5月間,江某利用自己於展望醫療系統的帳號權限,竄改或虛增佳康診所宋姓、黃姓醫生及青溪診所汪姓等12位醫生所看診病患的就醫內容,藉此虛列或變更3856筆醫令項目,健保署比對IC卡回傳資料,發現與實際病歷不符,江某詐得26萬4136點健保點數。
江某租借藥師執照,明知陳姓藥師並未在愛麗康診所實際調劑,卻仍在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間,在其執掌的門診就醫紀錄明細表中,虛偽申報陳某為調劑人員,虛報3052件藥事服務費,詐得10萬9978點。
檢察官根據健保署提告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移送偵辦,認定江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的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建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46萬2310元。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