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傳客戶隆乳照標註「我們做的」 新竹醫美員工洩密判刑
2026-07-20/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 新竹報導
新竹某醫美診所鄧姓實習美容師,竟將女客人隆乳前後的胸型比對照,傳給友人閒聊,甚至還標註「F杯」、「她奶還是我們診所做的」,新竹地院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她判刑3月。
法官調查,鄧女在新竹縣一家醫美診所擔任實習美容師,去年4月1日以IG私訊方式,傳送女客人隆乳手術前後的胸型比對照片,以及術後照片,畫面上還標註「F杯」、「她奶還是我們診所做的」,讓友人得知該女子曾到她任職的醫美診所隆乳。
法官認為,病歷及醫療資料屬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特種個人資料,也是法律保障的隱私範圍。鄧女因工作關係才得知女客人接受隆乳手術,相關資訊並非一般人在社會生活中可隨意取得,該名女客人也未自行公開曾在哪間診所接受手術。
法官指出,醫美診所病患多因希望改善身形、體態或外觀而求診,鄧女身為診所員工,應明知病患可能不願將曾接受醫療美容的內容公諸於世,該名女客人對自己的隆乳醫療紀錄具有合理的隱私期待。鄧女未經同意,將因業務知悉的醫療資料傳給友人,已侵害女客人的隱私權及個人資料自主權。
法官審酌鄧女未經女客人同意,也未在蒐集資料的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率爾將醫療資料透過手機傳給友人,欠缺對他人隱私權的尊重,行為實屬不該;最終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3月。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